会员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全称)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环境监测站 单位所在地 博乐市
单位属性 D01国有企业 是否属于科研机构转制型企业
所属行业 O国家机关、政策机关和社会团体 上级主管单位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成立年月 1984年05月 法人 龚坚艰
单位联系人 吐尔拉娜 通讯地址 博乐市合作区金光大道17号
电话 0909-6281409 传真 0909-6281410
主要业务 环境监测 服务内容 噪声 | 室内空气 | 工业场所空气 | 环境空气 | 工业废气 | 土壤
专业技术人员 博士人;硕士人;本科10人;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8人;初级职称2人;
单位简介 本站位于博乐市合作区17号金光大道南侧,现有事业编制16人,实有职工1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4人,高级工程师3人,工程师8人。本站的组织机构能适应国家二级站的监测工作需要,内部管理有序,制度健全,各科室职责明确,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正常,能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公正性。本站于2000年通过省级计量认证,2015年通过实验室资质认证复审,现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认证计量认证证书,证书号:163112050003号。
实验室介绍 博州环境监测站下设质量数据管理中心、分析室、污染源与现场监测室和生态室,主要任务是从事本辖区内的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源排污申报监测、科研性监测、社会服务性监测、污染事故调查和污染纠纷仲裁监测、“三同时”和限期治理项目竣工验收监测等工作;编制各类环境监测数据报告、环境监测质量报告;负责本地区环境监测系统的技术指导、质量保证、人员培训;并根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参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实验室、办公面积约2500平方米,具备了完成本辖区环境空气、水、噪声、土壤、生物等方面的监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