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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乌鲁木齐监测站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制度》
2018-12-21 00:00  乌鲁木齐博峰源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始建于1958年,于199510月首次通过国家计量认证,成为可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检测结果的第三方专业水质检测机构。20116月在全疆首个完成《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106项的检测能力认证的实验室,认证检测能力涉及7大类产品,153个项目。1995年—2017年,我公司历经7次国家计量认证评审,2次国家认监委专项监督检查。2017年机构改革,成为独立法人单位。自成立后主要承担乌鲁木齐各水厂、水库及管网水质监测工作,全疆多个涉及水质监测化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近十年同时承担中国住房城乡建设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乌鲁木齐市水务局等政府机构委托的全疆供水水质督察工作和全市供水水质督查工作;接受第三方委托检测,为各类产品(包括生活饮用水、地表水、地下水、饮用净水、二次供水、生活饮用水水源水、水处理剂等)的检测工作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评价;

公司多年水质检测工作储备了丰富的技术人才、专业经验,主要业务为水质检测为主,同时为各类涉水科研项目提供检测服务与相关技术支持。


产品类别

生活饮用水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4920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CJ/T 2062005

地表水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2002

地下水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1993

饮用净水

《饮用净水水质标准》 CJ 94-2005

二次供水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 17051-1997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CJ 3020-1993

聚氯化铝

《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 GB 15892-2009

企业承诺

本公司按照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有关要求,制定了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检测标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将质量控制贯穿于整个检测流程,保证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对所有委托方提供相同质量的服务,并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样品及检测数据严格保密。

本公司特做出如下承诺: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检测规程、规范和标准,选用先进的检测设备,确保检测方法的科学性。

2、不受行政干预和经济利益的影响,确保检测行为的公正性;对用户提供的样品及技术资料成果保密,并保护其所有权。

3、对出具的检测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4、送检样品10-25个工作日内检出,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5、认真听取客户的意见和建议,对用户的投诉要及时受理、认真调查、客观分析、明确责任,尽快作出令用户满意的答复。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0991-2866277

总经理助理:张浩杰13699365526

市场部:  陈革莲1369935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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